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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门诊统筹起付线怎么算的?单次还是累积?


 门诊统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中被保险人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这是一种医疗保险待遇的形式,简单地说,被保险人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普通门诊费用。

  目前,在一个自然年度,西安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的总起付线为200元。那么,如何计算职工门诊的总起付线呢?是单一的还是累积的?

  西安医疗保险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并非每次都要支付200元的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就医一次或多次,医疗保险系统将自动记录。在医疗保险相关目录范围内累计费用超过起始标准后,可享受职工门诊的统筹待遇。

  例如,今年2月,小智首次在西安指定二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为180元,未达到起始支付标准。3月,小智第二次在西安二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为220元。本次费用在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前两次就诊时,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的总体待遇,自付达到西安职工年起始支付标准200元(第一次180元+第二次220元=400元)。西安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总体报销起始支付线为200元,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0.6。小智可报销:(400-200元)×0.6=120元。今年,小智第三次及以后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无需承担标准费用,医疗费用按比例直接报销。需要注意的是,一年内在职员工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一些市民想知道,“我的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和我的父亲绑定了‘家庭共济’功能,那么为什么我的父亲在门诊使用我个人账户中的钱,不能累计到门诊的起始支付线呢?”工作人员解释了他们的疑虑,因为家庭共济是指共济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而不是起始支付线。所谓的家庭共同使用个人账户,是指“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被保险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多年来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资金,从职工本人使用,扩展到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共同使用。共济关系绑定后,授权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需要打开医疗保险电子凭证(即实名医疗),不能直接使用授权人信息,否则将被定义为欺诈和保险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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